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市住建局关于省社保系统停机期间办理安许证的通告》,我局对湖北东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7家通过以社保书面承诺方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30日,二、有关企业如对核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黄冈市政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三、截止2022年11月30日前,未提出书面陈述意见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我局将上报省厅申请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邮编:438000电话:0713-8660157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后核查意见汇总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审批事后社保核查意见汇总表.pdf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