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龙华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保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龙华区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龙华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呈“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8110,联系电话:0755-23736324,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华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修改意见”,三、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的民意征集栏目将意见反馈我局,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的解释说明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