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庄边镇、大洋乡: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涵江区2021年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农综〔2021〕109号)要求,经区镇两级联合进行现场和材料验收,公示无异议,全区符合资金补助的主体3家,分别为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走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仪花家庭农场、莆田碧林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验收面积463.9亩,经研究,现下拨2021年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补助资金139170元(详见附件),请各乡镇在资金下拨后及时发放到各补贴主体(农户)“一折通”或种植主体对公账户,并在资金下拨后20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核实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附件:2021年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补助资金明细表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1年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所属乡镇示范试点主体种植作物核定面积(亩)奖励标准(元/亩)奖励金额(元)1庄边镇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走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稻、甘薯56.1300168302大洋乡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仪花家庭农场中稻、甘薯38300114003白沙镇莆田碧林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水稻、甘薯、蔬菜369.8300110940合计463.9-13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