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云浮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二)科学有序开采河砂资源,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大力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加快推进机制砂石行业技术创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八)推进替代砂石再生利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十)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十一)优先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砂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十二)保障防台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云浮海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十九)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