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的通知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发布时间:2022-02-1110:04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访问次数:102字体大小:大中小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市中心各科室,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义乌市公积金中心: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81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12月17日市中心各科室,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义乌市公积金中心: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81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