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关于“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三个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此页无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三个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2022年,我们出台制定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23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24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25号)三个实施细则,现将三个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如下:一、“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4-5月,各企业(单位)向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完成初审、选拔、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推荐的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评审公示、上报审定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各企业(单位)向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完成初审、选拔、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推荐的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评审公示、上报审定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三、“人才贡献专项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7-8月,各企业(单位)向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完成初审、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的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公示上报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关于“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产业...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关于“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