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形成内外贸一体化争先创优良好局面,此次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的申报条件进行了微调,申报主体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个企业,鼓励由多个法人组成的集团进行申报,二、具体要求1.申报企业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浙江省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申请表》(详见省厅通知附件3),准备有关说明材料(具体提纲详见省厅通知附件4),2.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并于10月17日下班前,发送至党政网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邮箱,市商务局根据全市企业报名情况积极向上级商务部门申报,最终由浙江省商务厅认定,联系人:谢亚君,联系电话:63968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