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就业再就业的引导、规范、支持和激励作用,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精神,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对企业新招用劳动者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2022年拟享受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6日—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青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程序为其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举报电话:0906-8826122青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