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支持昌吉高新区建设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昌州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享受昌吉州支持自创区建设若干政策奖补企事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企事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向昌吉州科学技术局自创区建设与科技合作科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晓阳0994-2344017通讯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昌吉州人民政府综合楼226室,邮政编码:831100附件:2021年度享受昌吉州支持自创区建设若干政策奖补企事业名单昌吉州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