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新科规〔2022〕4号)有关要求,经地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和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的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现将2022年度拟认定为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秋联系方式:0991-3824402附件:2022年拟认定为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名单自治区科技厅2022年10月11日附件2022年拟认定为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名单1.哈密豫新能源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新疆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3.大连理工新疆研究院有限公司4.新疆中泰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