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香榧产业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公示根据景生林[2022]2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香榧产业提升项目(调整)实施方案》、景生林〔2021〕116号《关于下达2022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香榧产业提升建设计划的通知》和景生林〔2022〕36号《关于下达2022年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香榧产业提升项目(第2批)建设计划的通知》文件,经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组织验收,共完成香榧造林420亩,香榧基地抚育988亩,根据景林〔2014〕53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主导产业扶持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文件,共计补助资金96.84万元,现将补助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084778)或当地乡镇(街道)反映,附件:2022年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香榧产业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1).xls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