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农田建设和管护补助资金通知》(扬财农〔2022〕6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度我县农田建设市级管护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摆在农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位置,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作用,二、申报的条件和要求(一)申报条件1.管护补助资金项目优先安排在各地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优先考虑2016年(含2016年度)以后投入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或千亿斤粮食项目或国土农田整治项目的区域,2.优先支持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工作基础好的地区进行高标准农田管护和改造提升工作,(二)管护(改造提升)内容本次农田建设市级管护补助资金项目主要支持对于全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范围内,责任缺陷期外损毁的农田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维修(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农田机耕桥等),保障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发挥作用,健全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功能,(三)实施方式项目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本次管护补助资金项目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有意向申报的镇(区)须在2022年10月30之前将项目实施方案(主要介绍项目区概况、建设必要性和建设内容、投资需求等)、立项汇总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