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平武县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实行全程绩效评价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2)县本级预算追加事项200万元(含20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20万元)以上的执行县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200万元以下的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会商县政府分管财政同志一致后报县长审批;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执行县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500万元以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会商县政府分管财政同志后报县长审批,单个事项赔偿补偿金额30万元以下(含国有资产折旧合价)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会商县政府分管财政同志后报县长审批,30万元(含30万元)(含国有资产折合价)以上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会商县政府分管财政同志后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涉及司法机关判决认定后应支付的财政资金,4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研究,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研究,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执行县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研究决定;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且调整比例(含调增、调减)8%以上的,总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联合审查签定实施,单笔支付200万元以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审后执行,单笔支付200万元(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管财政同志分别签审后执行,单笔支付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管财政同志、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审后执行,附件:1.平武县非财政资金(项目类)及上级转移支付(工程类)资金支付审批表2.平武县财政资金审批表附件1平武县非财政资金(项目类)及上级转移支付(工程类)资金支付审批表申报单位(签章):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发改立项批文资金类型项目总投资已拨付资金财评中心预算控制价工程中标价(合同金额)项目完成进度描述本次申请支付金额小写:大写:项目实施单位意见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县级分管领导意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意见县政府县长审批意见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附件2平武县财政资金审批表单位:万元财政资金申报单位(签章)单位主要负责人填报时间事由申请资金来源合计1.年初预算安排2.新增预算3.政府性基金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其他资金财政局意见分管副局长局长常务副县长审查意见县长审批意见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30日印发文件解读:《平武县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实行全程绩效评价办法》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