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第三批商贸企业增量、存量奖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奖励办法(一)支持做大限上批发销售额1、限上批发企业2020年度总销售额5亿元(不含)以下的企业,按其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同比增长10%(含)-30%(不含)、30%(含)-60%(不含)、60%(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其当年度批发销售额增量的0.5‰、1‰、1.5‰分档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2、限上批发企业2020年度总销售额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其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同比增长10%(含)-30%(不含)、30%(含)-60%(不含)、60%(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其当年度批发销售额增量的1‰、1.5‰、2‰分档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二)限上存量批发企业存量企业批发销售额奖励,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达10亿元(含)以上,二、申报材料(一)支持做大限上批发销售额申报材料1、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申请表格上的奖励金一栏由工信局核查后填写,2、2021年12月月报、2021年年报统计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二)限上存量批发企业申报材料1、商贸批发企业存量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申请表格上的奖励金一栏由工信局核查后填写,2、2021年12月月报、2021年年报统计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附件:1、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奖励申报表2、商贸批发企业存量奖励申报表3、收据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