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和市县乡村振兴合作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温农函〔2019〕232号)的文件要求,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主体申报、建设,专家组验收,我区温州市龙湾海滨灵伟家庭农场、温州市璋川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等2家主体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1年度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经研究,现拟对2家建设主体予以资金补助,详见附表:建设主体名称项目决算金额(万元)审计金额(万元)补助资金(万元)温州市龙湾海滨灵伟家庭农场21.456520.4564510.2温州市璋川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17.59918.01688.75公示期限: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举报电话:86962020,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