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未加碘食盐的质量安全和有序供应,切实加强未加碘食盐监管,根据2022年8月18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现将调整后的《溆浦县未加碘食盐指定供应点名册(2022年版)》进行公示,2020年3月公示的《溆浦县未加碘食盐指定供应点名册》自本公示之日起作废,溆浦县属于碘缺乏地区,应当食用加碘食盐,未加碘食盐应当遵照医嘱供应给特定病人(即不宜食用碘盐的甲状腺相关疾病患者和因疾病等情况不宜食用加碘食盐的人群)食用,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9日附件:溆浦县未加碘食盐指定供应点名册(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