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次公示内容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连接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樟树市原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电子文件获取方式为:https://pan.baidu.com/s/1Q2DU_lS1BbMhWjbNEFQSYA提取码:132h2、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樟树市大桥办事处毗泽村委杨家村附近居民,环境影响范围内居民,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樟树市原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樟树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18827848309E-mail:1181527291@qq.com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三条,樟树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1月4日樟树市原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二次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