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婺城区2021年“人才开发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科技人才”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评选的对象和条件(一)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的参选对象为区属企业单位,(二)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的参选对象为近年来区属企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企业所有者除外),“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的评选从文化程度、职称或技能等级、发表论文、取得专利、所获奖项、主持或参与项目及其他贡献方面综合考虑,再填写婺城区2021年度“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个人填写婺城区2021年“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申报表(附件2),(二)区人力社保局初评2022年1月14日前,区人力社保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四)审核确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表彰奖励的十佳人才开发先进企业、十佳优秀企业科技人才,三、奖励办法对评出的“人才开发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科技人才”,对被评为“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的,颁发“人才开发先进企业”荣誉证书,对被评为“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的个人,颁发“优秀企业科技人才”荣誉证书,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0579-82368075附件:1.婺城区2021年度“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申报表.doc2.婺城区2021年度“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申报表.doc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