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一、统计范围2019-2021年认定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二、填报要求统计年报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将区外总收入在2亿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报表留存备查),其他纸质材料(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电子版材料:(1)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按系统内清单顺序编号),纸质材料:(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3)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5)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防范和惩治火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凡属统计调查范围内的项目及单位须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