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第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第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第八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第九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救护常识培训和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游泳等安全教育,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理,第十二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