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科学技术局制定了《晋中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试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开展技术培训和政策宣传等科技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章工作职责第一条晋中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级管理,主要管理单位包括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派出单位和服务单位,第二条晋中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第三条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技术需求收集、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典型案例收集和工作总结报送,第四条派出单位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审核、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科技特派员,(二)负责本单位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第九条选派流程市科技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收集的农业技术需求,并与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派出单位、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签订选派协议,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农业科技特派员根据自身专业、服务单位实际需要和产业需求,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一条市科技局通过查阅服务资料、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农业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第十二条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市科技局制定的《晋中市科技特派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第十三条农业科技特派员注意保存、整理开展技术服务和培训指导的图片、文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