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清远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及部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二版)》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草拟了《清远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及部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二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4日,二、提出意见的方式(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清远高新区1号区管委会大楼210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意见”,(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邮件至qyjjkfq@163.com,(三)电话方式,清远高新区企业服务局,联系电话:0763-3483719,特此公告,附件:清远高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及部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二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