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联盟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评价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21年11月1日(不含)前成立的115家工作站(成立时间以理事会同意时间为准,二、评价内容各工作站在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具体评价内容详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指标表》(附件2),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工作站对照评价指标(附件2)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3),(二)各工作站于2022年10月17日前将全套自我评价材料(1.工作报告,3.佐证材料,工作站联盟对自我评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联系工作站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工作站将盖章的自我评价材料(纸质材料,1套)报送至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联盟(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10楼东,电话:0755-23894336),附件:1.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对象名单2.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指标表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报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0日(联系人:吴小姐,联系方式:0755-23894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