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榆县2022年度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商财联字〔2022〕2号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粮【2020】603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粮【2018】765号)、《2022年度通榆县关于吉林省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实施意见》和《2022年度通榆县关于吉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印发《通榆县2022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吉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申报通知》,附件:通榆县商务局、财政局关于2022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申报通知通榆县商务局通榆县财政局2022年9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2022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申报通知县内各相关粮油企业:为促进我县粮食、油料产业发展,现就有关2022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主要支持:通榆县域内以玉米、高粱或杂粮为主的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主要支持:通榆县域内以大豆、葵花、花生、蓖麻为主的油料收储、加工企业,四、企业申报条件:(一)粮食收储企业申请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1.粮食收储企业需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二)粮油加工企业申请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1.粮油加工企业需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2022年必须有粮食加工实绩的企业,五、申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实施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占地面积、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起止时间等)(二)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发生的合同、票据、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固定资产的相片(施工前、中、后的相片)以及其他与申报相关的材料,(三)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五)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六)企业完税材料(复印件)(七)企业相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八)法律责任声明(九)粮食收储企业还需提供: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此项要求为企业拥有或通过租借(三年及以上租期)5000平方米(含)以上粮食经营场地,(十)粮油加工企业还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公司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7.经营场所面积证明材料(规划或土地部门出具的证照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附带该场所的合法手续,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与申请书、资金申请报告、企业实施项目建设方案等材料一起汇编成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