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的保管、轮换补贴标准按照州级粮食储备的保管、轮换补贴标准执行,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粮食安全需要,(二)对政府粮食储备进行入库和出库检验,第二十一条承储企业入库的政府粮食储备以当年产新粮食为主,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政府粮食储备进行入库后质量检验验收,政府粮食储备出库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第二十二条政府粮食储备贷款应当与粮食库存增减挂钩,减少粮食损耗,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第二十七条政府粮食储备实行计划轮换,也可以采取直接向粮食生产者收购、邀标竞价销售等方式进行,第三十二条在县级粮食储备购销、轮换中,(四)组织开展粮食储备质量安全检验,并向县粮食、财政部门、农发行松潘县支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