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与培训机构合作对与本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术技能岗位职工开展1-2年学徒培训,按照考核评价合格人数发放给企业一定标准的学徒培训补贴,由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等方式将补助发放至企业(单位)对公账户,因部分企业(单位)信息不健全而无法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发放补助,属于补助对象的企业、单位在本地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个月后仍未收到补助的,答:(一)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二)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6、已申请过第一批在职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后,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答:一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每月将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名单及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省人社厅一体化系统发放到企业参保地人社部门,再由社保机构将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二是用人单位向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答:申请单位先使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配的账号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