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财政局2022年9月21日2021年度杭州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评审和计算标准(适用于住房租赁企业)项目名称分值评审内容计分标准一业务状况房源量20企业申报的有效房源量每套(间)房源得0.01分,最高得20分签约率20企业申报的有效房源签约量与房源量之比签约率不低于60%,扣1分与住房租赁业务相关的有责投诉率对应量级为1/10000、1/1000、1/100的,扣5分不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实际扣分=基础扣分+额外扣分(保留两位小数)受到消防部门行政处罚的按公式计算扣分,扣1分三系统对接20使用市租赁平台进行签约和合同管理,实现所有房源数据、签约数据通过接口自动实时推送至市租赁平台的情况使用市租赁平台进行签约和合同管理但数据不完整的,实际签约率每超过0.01个百分点加0.01分2荣誉附加纳入杭州市第一批住房租赁试点培育企业名单的企业,最高得8分)说明:1.集中式住房租赁项目、蓝领公寓项目“房源量”低于500套(间),或分散式住房租赁项目“房源量”低于1000套(间)(同时申报多个类型项目的,2.集中式住房租赁项目、蓝领公寓项目中单个运营项目申报房源量较市租赁平台数据差异率超过10%的,“签约率”为所有申报项目的有效签约量与房源量之比,8.“有责投诉率”、“查处次数占比”、“退回次数占比”的分母均为企业申报项目的有效房源量总和,2021年度杭州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计算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项目名称内容标准一业务状况当年累计申报并签约的有效房源量每套(间)房源租赁合同起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且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少于30天(可跨年度计算)同一套(间)房源当年度不作重复计算说明:1.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状况”低于500套(间)的企业不予拨付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