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镇海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数据开放等功能的网站,统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第四条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省集约化平台)上建设运行,在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下执行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安全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第八条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指导监督工作,第三章信息发布与解读回应第十一条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数据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和地区概况、数据开放等栏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第二十三条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托省集约化平台内容管理后台提供上级政府网站栏目信息订阅服务,第二十八条区大数据中心负责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用户账号密码管理,各信息发布单位应加强账号使用人员管理,第二十九条区大数据中心负责制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应急预案,第三十条区大数据中心负责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与测评工作,第八章组织保障第三十一条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建立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保障考核制度,第三十三条区大数据中心负责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