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精准扶贫,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及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为10万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4.经济效益佐证(含销售明细帐、销售发票、合同等),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9.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二)项目采取属地管理办法,各乡镇为项目推荐单位,(三)由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在本乡镇进行公示,凡存在异议的项目,并对专家评审通过项目将进行现场核查,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