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24号)和《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通〔2022〕102号)精神,我局对申请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名单(第三批71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6-4421193附件:民乐县2022年度一次性留工补助企业公示名单(第三批).xlsx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16日附件:民乐县2022年度一次性留工补助企业公示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