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资料就业困难人员填写《武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或《武汉市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武汉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以下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申报时还需提供的申报材料: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需提供街道(乡镇)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和《武汉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或(武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拟留复印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武汉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或(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需提供《武汉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和户籍所在的行政村出具的零转移就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需提供优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51号),4、《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1号),6、《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1号),查询网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wuhan.gov.cn/)四、办理流程1、线上办理流程:就业困难人员网上注册登记后向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等城镇区域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区(街道)申请,2、线下办理流程:就业困难人员向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等城镇区域所在社区(街道)申请,直接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