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22年7月1日起,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6月30日,费率由原来的1.5%降低至1%,二、延续发放失业补助金,对2022年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参保缴费年限,分别按照50%、80%两个等次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三、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从2022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经办科室:宝塔区人事和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咨询电话:0911--8204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