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辛安镇等2个乡镇茨园黄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地块一:位于辛安镇茨园黄村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黄村、大尹村、郝庄村,拟征收茨园黄村集体耕地0.67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23公顷,合计0.7040公顷;拟征收大尹村集体耕地1.63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25公顷,合计1.6828公顷;拟征收郝庄村集体耕地0.5065公顷、农村道路用地0.011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691公顷,地块二:位于辛安镇茨园黄村与青岛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黄村,拟征收该村集体耕地1.4782公顷、农村道路用地0.137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双庙村,拟征收该村集体耕地0.2521公顷、林地0.0761公顷、农村道路用地0.029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94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双庙村,拟征收该村集体耕地0.4832公顷、林地0.0510公顷,拟征收该村集体耕地0.2236公顷,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单位:公顷、万元被征地单位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数额青苗费备注辛安镇茨园黄村2.320076.5177.48003.8698辛安镇大尹村1.682876.5128.73422.9345辛安镇郝庄村0.586765.2538.28220.9117舞泉镇双庙村1.145076.587.59251.7260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货币安置,大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