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61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韶财社〔2022〕11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支出列入“20807就业补助”,请按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2.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乐昌市财政局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