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居民户有所居,全面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高效推进城乡风貌提升和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和规范“民建公助”公寓化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约农村建设用地,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形成可持续的“民建公助”公寓化项目建设的管理机制,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建公助”公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8月24日至9月2日期间在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