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局:根据《关于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仪政办发〔2022〕22号)、《关于下达大棚水产工厂养殖机械、智能农机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仪农发〔2022〕127号、仪财农〔2022〕50号)文件精神,现对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重新申报,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仪征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等,具有一定装备基础和服务能力,农机库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稻麦种植面积均达到300亩;当年新购全路径规划无人驾驶农机3台以上,且至少三个环节使用全路径规划无人驾驶农机;建立远程可视化管控系统和管理平台,四、资金分配和补助办法扶持建设1个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智能化农机装备及设施的购置、管理平台建设等,奖补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75%,智能农机示范基地项目为竞争类奖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自愿、如实填写《仪征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示范县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已享受过各级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包括自筹配套完成的建设内容)不得再次享受奖补,各镇(园区)要以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示范县建设为重点,审核申报主体资格、信用和投资内容等情况,附件:仪征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示范县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2022年9月5日附件仪征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示范县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申报主体(盖章)奖补类别项目总投资额万元拟申请资金额万元一、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管理部门意见镇(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镇(园区)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奖补类别”为智能农机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