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61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2454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07就业补助”,并按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项级科目,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请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合作,确保专款专用,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2.绩效目标表韶关市财政局2022年8月23日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项目功能科目县(市、区)金额(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20807就业补助浈江300武江334曲江220乐昌200南雄350仁化280始兴260翁源270新丰70乳源170合计2,454附件:1.韶财社116号附件2.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