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于2017年8月制定,于今年8月到期,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公布,由于2020年我省已经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所以《通知》只是对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再次明确,《通知》主要是对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明确,《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教育收费实行分类管理、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三、对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方面做了哪些规定,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9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退费政策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