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樟农〔2021〕347号)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永泰龙湘半山农场承担的水肥一体化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齐全,完成批复建设项目内容,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拟补助2021年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水肥一体化项目资金10万元,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9月1日,监督电话:0591-24832127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