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现将202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方向“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省注册1年以上,(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50%,(五)能保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申报材料需要填报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等可截止到2022年6月底,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pdf温岭市科技局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