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省企业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已建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50人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的条件可适当放宽,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点击“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可咨询0571-88808880)(二)义乌市科技局在网上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无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的证明,申报材料需要填报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等可截止到2022年6月底,四、申报时间企业须于2022年8月2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联系电话:0579-85312637政策咨询:省信息院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技术咨询:省计算所陶砾联系电话:0571-87054113附件: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pdf义乌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