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推荐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省注册1年以上,(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五)能保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三、申报程序(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可计算到2022年6月底,四、申报时间企业须于2022年8月2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联系电话:0579-85312637政策咨询:省信息院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技术咨询:省计算所陶砾联系电话:0571-87054113附件: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研发中心管理办法.pdf义乌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