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三)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四)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的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点击“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可咨询0571-88808880)(二)义乌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无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的证明,申报材料需要填报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等可截至2022年6月底,相关数据须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三、申报时间企业须于2022年8月1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联系电话:0579-85312637政策咨询:省信息院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技术咨询:省计算所陶砾联系电话:0571-87054113附件: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重点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pdf义乌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