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行为,切实维护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泸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交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建议意见,请于本通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并书面反馈我局,单位、企业意见需加盖公章及留下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需署实名及留下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龙城联系电话:229422813568630909联系邮箱:50038492@qq.com附件:《泸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交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