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27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别牵头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城市建设存量问题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五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1.安康市国土空间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安康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3.安康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4.安康市城市建设存量问题化解专项行动方案5.安康市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