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09〕77号),现将申请认定2022年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玉溪市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科技组织,符合《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二、申报条件(一)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重点实验室须有承担省级科技项目,(三)拥有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和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四)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能为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能保证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三、申报材料根据编写提纲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四、有关要求(一)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据《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二)各县(市、区)申报单位的申报书须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市直申报单位的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的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并盖章,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3月5日(星期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红塔区抚仙路14号四楼,附件: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