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区工信、财政部门组织企业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申报,区工信、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初审,确保各企业网络、纸质资料内容一致,复印件清晰,区工信、财政部门初审会商后,推荐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按要求打印纸质材料报区工信、财政部门,经初审通过后联合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区工信、财政部门组织企业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申报,区工信、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初审,确保各企业网络、纸质资料内容一致,区工信、财政部门初审会商后,推荐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按要求打印纸质材料报区工信、财政部门,经初审通过后联合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