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全省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归集、评价、修复、应用等管理活动,第二章信用信息分类第六条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评价信息等,第七条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个体户个人姓名)、经营许可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营运船舶名册、所在地及联系方式等,第八条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荣誉信息包括: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含有关部门)形成的相关表彰和奖励信息,第九条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失信信息包括在从事水路运输市场经营活动中,第十条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评价信息是指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状况评价的结果信息,第三章信用信息归集第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反映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状况的信息,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行为评级指标附后,鼓励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查询自身或者经授权查询相关方的信用信息,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主动查询使用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51年36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就《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规定的运输服务事项,51年40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机务、海务管理人员的,101年43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为未依法取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者提供水路运输辅助服务的,101年44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未订立船舶管理协议,51年55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出租、出借船舶管理业务经营的行政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