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根据《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企业〔2016〕35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认定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基地均可申报,二、申报程序(一)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以下简称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行文报省工信厅,三、相关要求1.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认定办法》,并按《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2)提供申报材料,《认定办法》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jxciit.gov.cn/Item/64602.aspx)查询,2.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8月23日前上报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另附PDF电子文本光盘),同时将推荐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人:杨晓伶0791-82136656王茜0791-88916356邮箱:qyfz2013@126.com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8号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楼杨晓伶(收)附件:1.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2.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doc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2年7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来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