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区内具备旅游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申报主体向包联单位申报,二、支持文旅品牌创建1.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5A、4A级景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3.对纳入全市服务业“五个十工程”的文化旅游示范园区和认定的市级文化旅游服务集聚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全省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申报主体向包联单位申报,审核通过后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审批兑付,审核通过后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审批兑付,申报资料:区内具备旅游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申报主体向包联单位申报,申报资料:区内具备文化旅游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申报主体向包联单位申报,审核通过后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审批兑付,申报资料:区内具备文化体育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申报主体向包联单位申报。